


教牧學博士 (DMin) 旨在提供以聖經和神學為導向的事工實踐高階培訓來加强專職或雙職事工者的服事。
教牧學博士項目以學群制或個別化研究爲基礎,為領導者提供以事工為核心的聖經理論、社會學策略及具體實踐方面的培訓。
一般而言,開始教牧學博士 (DMin)課程前,申請者需要有三年事工經驗並取得道學碩士或同等學位。
在滿足適用於所有學位的基本入學要求之外,DMin申請者還必須:
為達到MDiv同等學歷要求,補修學分必須涵蓋DTS課程的廣度與範疇,並符合DMin辦公室規定的忠於聖經原文的承諾。MDiv同等學歷所需課程可在DTS本部、其延伸校區、DTS遠程教育,或其他官方認可的教育機構完成。關於MDiv同等學歷的更多資訊,請聯繫中文課程辦公室。
申請者必須提交所需的書面入學資料,並與入學委員進行申請會談。有意者可隨時填寫入學申請,秋季入學的申請截止日期為6月1日。如需更多關於入學要求與程序的諮詢,請與中文入學處聯絡。
在其他官方認可的機構完成的博士課程,如屬同等課程,學分可轉入DMin學位。 DMin學位最多可轉10學分。一般而言,只有在取得碩士學位(如MA、MDiv、ThM、STM或同等學位)之後所完成的課程才可計入DMin學位。
應用研究論文是DMin學位的主要研究項目。研究課題必須與學生的事工直接相關,並對專業事工領域的研究及學生的個人生活有顯著貢獻。研究課題通常應涉及溝通、行政、培育、領導力或基督教教育的某些方面。研究項目的時長應由學生指導教授評估,並與研究主題相適應。
如果註冊 DM7103 課程後的第一年內未完成應用研究,須在每個延續的學期註冊 DM7105《論文寫作延續》,直到研究論文完成。
有關課題審批、開題報告,以及應用研究論文初稿和終稿的程序與截止日期的詳細資訊,請聯繫中文課程辦公室。
DMin學位候選人須完成24個課程學分及6個應用研究論文學分,並滿足其他指定要求。達到最低要求並不代表學生自動取得學位資格。候選人須獲得教師評委會的認可,展現成熟的基督徒品格,具備基督教事工能力與可接受度,並持守核心教義。若申請者未清償與神學院和/或學生貸款計劃相關的所有債務,學校將不予頒發文憑、不予提供成績單或安置協助。
一般而言、開始教牧學博士 (DMin)課程前,申請者需要有三年事工經驗並取得道學碩士或同等學位。
此主修方向以教會環境中所實踐的講道藝術與規範為核心,重申並錘煉講道學的原則,為學生提供進階培訓。課程內容涵蓋講壇導引、長期講道規劃,以及如何準確而富有創意地闡釋聖經中的主要文體。課程採用學群制,並就受衆分析,講道結構多樣性,針對講道的導師指導,以及如何向後現代聽衆講道等主題進行深入研究。學群制的關鍵特點是學群成員間的互動學習和個別化的講道學指導。
教牧學博士(DMin)課程的學生將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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